2013年福建泉州市惠安教师招聘条件包含5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时报名。
惠安教师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3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2)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惠安教师招聘具体条件及要求
1. 本次招聘对象不含2014届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以下人员视为符合泉州市户籍条件要求:(1)2013年11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市的报考者;(2)泉州市内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泉州市的报考者。此外,2013年11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