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4:00:29 字体放大:  

2、特教教师

全日制普通院校特殊教育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聘用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

3、特教学校音乐、美术教师

全日制普通院校音乐专业(含舞蹈、音乐表演专业)、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聘用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

4、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专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在聘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试用期满取消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资格。

5、幼儿园保健医生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因职业中专所需专业和幼儿园保健医生专业不在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笔试科目范围之内,这些人员的招聘将委托县人事局组织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幼儿园、特教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23日

报名方式: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www.eeafj. 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后果。

(二)考试

1、笔试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事宜应聘者自行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面试:根据应聘考生笔试成绩按不超过学科招考计划的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应聘生需提交的以下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由中国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到平潭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将通过平潭教育网另行通知),审核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网上通知。

(三)录取办法

录取成绩按笔试(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出现报考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为1:1或小于1:1,则应聘考生综合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