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品学习网小编应广大考生需求特意为将要参加2013年广东汕尾教育资格考试的考生准备了“2013年广东汕尾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符合要求及迫切想要成为光荣人名教师的同学们,更快行动吧!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我市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属地化原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教育类学校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及《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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