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应聘人员可根招聘职位,选择专业对口的职位报名应聘(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职位专业一致)。
6、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核
1、考核采取与考生面对面沟通交流、查阅学籍档案以及现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直接现场进行面试和考核(也可电话联系先行报名)。
2、招聘工作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按公开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由县招考小组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完善和确立签约人员与用人单位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优惠政策
经考核合格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和六所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享受以下优惠条件:
1、硕士研究生一次性享受安置费12万元;本科生一次性享受安置费8万元。
2、提供约5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一套,服务期限满10周年后,该周转房产权转移至教师本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