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11月河北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主要包含教师招聘报名时间、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地点及招聘时间等,请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行报名并参加面试。
2013年11月河北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原石家庄煤炭工业学校)是一所1952年建校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隶属于河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进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在职培训等。学校位于石家庄市飞翼路9号,占地205亩,校本部在校生6000人,办学规模80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年龄和技能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11月5日)。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岗位条件详见《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11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人事处(石家庄市飞翼路9号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办公楼312室),电话:0311-89260079。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条件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五、考试
1.考试(面试)时间定于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考试(面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现场提问、教学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岗位工作的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专业知识测试占20%,现场提问、试讲占40%,专业技能占40%(后两部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审核后在学校公示栏张贴。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1-89260079(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人事处)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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