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芬河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20 15:00:34 字体放大:  

6.咨询电话:0453—3936335

7.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uifenhe.gov.cn

市教育局网站:www.sfhsjyj.com

市人社局网站:www.sfhrsj.gov.cn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市纪检委参与监督。考试分笔试、综合考试、面试,采取百分制。

1.笔试(2014年3月24日)

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及相关知识。

2.综合考试(2014年3月25日-26日)

内容:讲故事25分、清唱25分、即兴演奏25分、即兴舞蹈25分。讲故事→清唱→即兴演奏→即兴舞蹈,每科综合考试项目在5分钟内完成。清唱歌曲自备。

3.面试(2014年3月27日-28日)

根据笔试和综合考试成绩,按照不超过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面试以讲课为主,讲课时间为5-10分钟。

4.总成绩计算方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综合考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3:4:3,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综合考试成绩为主。

5.确定考察人选:依据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幼儿教师上岗前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个人承担。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未参加工作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思想品德、在校表现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对有工作岗位的考生,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使用意见。

(四)公示

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uifenhe.gov.cn

市教育局网站:www.sfhsjyj.com

市人社局网站:www.sfhrsj.gov.cn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市政府、市教育局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3500元/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聘用期限为三年,经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续聘合同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