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湖北荆门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共计五大项,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及时包括,预祝广大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各考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应为本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荆门;
3.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申请改革试点的要求,2011年3月份含3月份以前取得湖北荆门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证,其有效期已于2013年上半年笔试报名截止,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办理免考笔试相关科目的手续。
2013年(下半年)湖北荆门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对户籍要求:应为本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荆门,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教师资格湖北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