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精选考点10
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
当前,我国所进行的课程改革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八轮课程改革,本次课程改革的理念如下:
(一)基本理念
第一,三维目标观,即教学的目标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
第二,综合课程观,课程的设置要更加综合,体现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培养学生综合的视角和综合的能力,以适应科学技术既分化又综合的现实。
第三,内容联系观,即课程内容的教学,要努力与社会生活相联系,与学生已有的经验相联系,加强教学内容的“生活化”,使学习更有意义。
第四,学习方式观,强调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合作性、创造性,使学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五,发展评价观,重视学习的过程评价,通过评价发挥促进学习的作用,而不是检查验收的作用。
第六,校本发展观,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开发校本课程,增强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特色发展。
(二)核心理念
新课程标准的核心理念就是教育以人为本,即“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第一,关注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是生动活泼的人、发展的人、有尊严的人.在教师的课堂教学理念中,包括每一位学生在内的全班所有学生都是自己应该关注的对象,关注的实质是尊重、关心、牵挂,关注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
第二,关注学生的情绪生活和情感体验。教师必须用“心”施教,不能做学科体系的传声筒,用“心”施教体现着教师对本职的热爱,对学生的关切,体现着教师热切的情感。
第三,关注学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教师不仅要充分挖掘和展示教学中的各种道德因素,还要积极关注和引导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各种道德表现和道德发展,从而使教学过程成为学生一种高尚的道德生活和丰富的人生体验。这样,学科知识增长的过程同时也就成为人格的健全与发展过程。
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
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1.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
2.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
4.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5.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6.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状况
(一)课程结构
对课程类型的调整:(1)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
(2)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3)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课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体现出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的三大特征。
(三)课程实施
1.学生观
(1)学生是发展的人
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教师必须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活动。
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教师必须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对教育好每一个学生都应充满信心。
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学生正在发展与成长,所以学生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在教师指导下不断成长的人。学生是不是能真正健康快乐的成长,和教育有很大关系。
(2)学生是独特的人
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的时间和空间。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差异,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应把孩子看成孩子,而不是一个成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不仅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不能强加给学生,否则会挫伤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禁锢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抵制或抵抗。
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明白事理,自己把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第三,学生是责权的主体。学生是权利主体,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
2.学习方式
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有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
(1)自主学习
自主学习是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学生独立地分析、探索、实践、质疑、创造等方法来实现学习目标,即主动地自觉自愿地学习,而不是被动地或不情愿地学习。学习的“自主性”具体表现为“自立”“自为”“自律”三个特性,这三个特性构成了“自主学习”的三大支柱及所显示出的基本特征。
(2)合作学习
合作学习是指学生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合作学习鼓励学生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而一起工作,在完成共同任务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理想。
(3)探究学习
探究学习是在学生主动参与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猜想或假设,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获得创新实践能力、获得思维发展,自主构建知识体系的一种学习方式。具有主动性、问题性、开放性、生成性和创造性。
3.教师观
(1)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具体来说,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参与者。
(2)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3)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4)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来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
4.教师教学行为的转变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2)在对待教学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4)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四)课程管理
新课程改革下的课程管理,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建立旨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考评制度。
(五)课程评价
在学生评价方面,建立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指标体系,重视采用灵活多样、具有开放性的质性评价方法,认为考试只是学生评价的一种方式。
在教师评价方面,打破唯“学生学业成绩”论教师工作业绩的传统做法,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指标体系,强调以“自评”的方式促进教师教育教学反思能力的提高,倡导建立教师、学生、家长和管理者共同参与的、体现多渠道信息反馈的教师评价制度,打破关注教师的行为表现、忽视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建立“以学论教”的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模式。
在课程实施评价方面,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以学校评价为基础,促进新课程的实施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