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的顺序:
1、不参加笔试的201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万州籍免费师范生,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报区选招工作组审定,不参加笔试可直接确定为拟聘人员。
2、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只有笔试合格者才有资格确定为拟聘人员。
3、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对岗报考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分学科依次确定拟聘人员。若确定为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补聘。
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毕业学校的录取批次、学生干部级别(以证书为准)、表彰级别(以证书为准)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上述情形均无法确定者,由区选招工作组组织专家通过结构化面试打分确定。
4、对因初选数量不足或笔试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应聘人员自愿的前提下,用人学校可以在参加统一考试的其他学校相同学科落聘、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补聘,同一岗位有多名考生申请补聘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上条处理办法处理。
六、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确定为拟聘的人员,经万州区选招工作组审核签字后,于2010年12月8日上午9:00在西南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由用人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在高校读书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