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考试定于5月8日(星期日)在西安文理学院本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举行,现就领取准考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地点
(一)社会人员
请于 4月28日(星期四)、29日(星期五)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2011届非师范教育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请各高等院校于4月30日到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文艺南路194号)统一领取本校学生准考证,回本校发给学生。
二、携带资料
社会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三、社会人员领取程序
(一)社会人员从4月27日中午12时起可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后,查询本人准考证号并记住。
(二)社会人员于4月28日、29日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根据本人准考证号到相关窗口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考试准考证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二)领取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三)考生领取准考证后,提前查看考场,熟悉乘车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联系电话:87274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