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浙江宁海县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2011-05-31 10:28:49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获悉:2011浙江宁海县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2011年宁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高中(职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高中(职高)教师54人,初中教师7人,小学教师76人,幼儿教师40+5人(其中5名为专招男性幼儿教师),共招聘182人,具体招聘职位、指标、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初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均为具有宁海户籍(生源)的符合其它招聘条件的人员。高中教师招聘范围见报考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服务期必须达到五年以上。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初中、小学教师为具有宁海户籍(生源)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大专学历限报小学职位):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2)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3)在县内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自2009学年第二学期前开始任教)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必须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幼儿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招聘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中专招男性幼儿教师5人,允许无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幼儿教师(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最后期限为2013年8月10日前),并且年龄在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不限。

3、高中教师

(1)普通高中:宁海生源(户籍)的“211”工程大学、浙江大学、浙师大、杭师大、宁波大学以及省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211工程”师范大学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生源(户籍)地。

(2)职业高中:宁海生源(户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语文、英语、音乐、心理学、篮球等学科的招聘条件与普通高中招聘条件相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211工程”大学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生源(户籍)地,其中机械专业允许天津工程师范大学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不限生源(户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