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青海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

2012-09-10 11:28:12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教师频道编辑为参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2012青海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一)凡户口在我省的公民或因工作需要长期在我省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和职业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章程规定,持有关证件报名参加考试,病残人员应选择适宜自身条件的专业报考。因违犯考试纪律被处理,在一定时期内不准报考者,各地招考办不得接受其报名,否则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在押劳教劳改犯人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各类考生报考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

首次报考者应持身份证,未到办理身份证年龄者应持公安机关出具有“身份证号”的证明,军人持军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光面纸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者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证件不齐、相片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考。新考生报考时还应按要求由本人如实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不得请他人代填。

(2)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报考

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凭《准考证》报考,同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3)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

公安管理(本、专科)、交通运输(专科)、铁路运输工程(本科)、电力发供用技术(本科)、等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期间,应持委托部门出具的统一介绍信到当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铁道机车车辆(本科)专业是高职高专院校衔接试点专业,面向高职院校开考。除上述专业,其它专业均属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各地招考办不得拒绝考生报考。

(4)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

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除按“首次报名的新考生”的要求进行报考外,还必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或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经办人员验印后方予办理报名手续(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可报考《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三)考生按专业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本期《报考简章》公布课程中的壹门或数门(同一时间开考两门以上课程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门),一次最多不能超过四门。

(四)应考者报名和考试当天(当天不能返回者包括往返天数)的假期和一周的复习假,单位应遵照青教考委字(85)05号文件按公假对待。

(五)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以直接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试,但必须按非专业大专毕业生对待,加考相应专业的大专基础课,个别特殊专业需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说明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