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北省上半年教师统考面试考核内容及考核程序

2012-09-10 11:33:1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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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2年上半年教师统考面试考核内容及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参考资料

试点期间,申请小学、中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3.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4.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类别老师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5.成绩查询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0日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