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咸宁咸安区公开招聘8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2-09-12 12:28:5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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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

4、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普通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截至2012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

(4)咸安区编制内教师;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8名)

浮山中小学:英语1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咸宁碧桂园实验小学: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6月6日。

2、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法、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必须经工作人员签字)一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的需出具教师资格办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准考证由区人事局核发。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统一为所报考科目相关的专业知识(80%)、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知识(2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比例为5︰1。对人才紧缺且报考人数少的岗位,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3︰1进入面试。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还相同,以职称高者优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招聘考核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区编办、区人事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本方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