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教师频道编辑为参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云南怒江州事业单位招聘331名工作人员公告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原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文件和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对全州2012年度各级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2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人员331名,其中:州直45名,兰坪99名,泸水61名,福贡66名,贡山6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怒江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以:《2012年怒江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岗位要求为准。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以前出生,计算到月),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计算到月),因岗位需求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计划职位表中,且不得超过35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户籍要求:要求本州户籍的岗位,是指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0年7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在怒江服务2年以上(2011年前招聘到我州,计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本次招聘中视同本州户籍。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在读的非2012年毕业的学生、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10至2012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认定在2007年以来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曾被认定为2011年以来通过云南省内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但随后不到所报岗位工作的人员、已参加2012年怒江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且已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2012年7月1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符合本次考试的报名条件。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符合本次考试的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