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云南教育厅关于招募赴泰国汉语教师通知

2012-09-13 17:00:08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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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学校:

为继续支持东南亚各国开展汉语教学工作,国家汉办将于2012年在我省招募一批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中推荐;具有教学经验者、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招募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四)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英语四级)水平。

(五)年龄在22岁至45岁之间。

三、招募程序

由省教育厅组织志愿者报名、考核工作。

四、面试

志愿者候选人必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面试、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面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2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培训

(一)培训方式:全日制。

(二)培训时间:2012年2月至4月,共600学时。

(三)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核及定岗

1.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

2.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4月中旬。

3.定岗: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