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韶关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启事

2012-09-14 16:01:1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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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学院2012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 东韶关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世界地质公园及世界自然遗产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韶关学院占地面积2511亩,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美。韶关学院是粤北地区唯一的本科高校,始创于1958年,是一所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韶关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

三、薪酬待遇

按事业编制进行聘用,执行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品德高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学生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 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与人沟通的能力,勤奋好学,成绩优秀。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国民教育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文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各招聘1名辅导员;服从组织安排。

(三)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