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宋庆龄幼儿园进行工作人员招聘通告

2012-09-21 12:02:08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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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幼儿园是属于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上海市优质示范幼儿园。上海宋庆龄学校是由中国福利会全资兴办的九年制学校。为坚持衔接发展的模式,通过两所园校的联动发展,进一步开展“幼小衔接”和“小初衔接”的科研工作,探索幼儿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无缝隙整体衔接问题,促进孩子的和谐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中学教师:15名、 小学教师:5名、 幼儿园教师:6名、  财务主管: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一)教师职位说明

1、 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良好的师德;

2、 讲课条理清晰、严谨踏实的治学作风,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具备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

3、 普通话标准,相貌端庄,人品正直,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

4、 专业知识丰富,具备一定的学科思想,具有广阔的学科视野;

5、 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二)财务主管职位说明

会计、财务或相关专业毕或训练,受过管理学、战略管理、管理能力开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具有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账务处理及财务管理经验。精通国家财税法律规范,具备优秀的丰富的财会项目分析处理经验;擅长资本运作。谙熟国内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为人正直、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仔细认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开拓创新精神。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小学教师

¨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庄;具备岗位所需学历水平和职业技能要求;应届毕业生成绩优良。在职教师须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或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 年龄: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30周岁以下,在职教师4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职称:在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相关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英语、计算机相关证书

(2) 初中教师

¨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庄;具备岗位所需学历水平和职业技能要求;应届毕业生成绩优良。在职教师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或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 年龄: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30周岁以下,在职教师45周岁以下。

¨ 硕士及以上学历。

¨ 职称:在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相关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英语、计算机相关证书

(3) 幼儿园教师

¨ 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 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

¨ 有教师资格证。

¨ 专业能力强,具备一定的幼儿教育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音乐、美术、手工等基本功;

¨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教育活动的组织能力。

(4) 财务主管

工作态度积极,有责任心,有耐心;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财务专业本科学历;财务资格证书;会计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财务软件操作;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计算机等级证书。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可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宋庆龄幼儿园人事办公室收。(地址:虹梅路3908号,邮编:201103)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职位。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qlyey2009@hotmail.com。报名时间:2012-5-30至 2012-6-10。

2、资格审查 宋庆龄幼儿园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进行面试考核。

3、笔试和面试 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试教等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宋庆龄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泽南

邮 箱:sqlyey2009@hotmail.com

联系电话:62429851-45

联系地址:长宁区虹梅路3908号

邮 编:201103

监督电话:64718087(中国福利会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