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厅(季节性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1.厦门市教育局:2135597 2135405
2.思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862742
3.湖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722665
4.集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683358
5.同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030188
6.翔安区教育文体局咨询电话:7082876
7.海沧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83703
五、提交的材料
(一)毕业证书原件。
(二)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原件或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证明(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中心的需出具人才中心的证明)。
(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语委部门颁发)。
(五)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学科结业证书或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国家自学考试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证书及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
(六)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可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相近专业详见附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申请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三)未经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教师资格证领取的有关事项等将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www.xmedu.gov.cn)公布,请特别留意网站通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为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2012厦门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告,更多信息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