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2012-10-12 17:05:54 字体放大: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于2011年3月首批进驻海河教育园区,又于2012年3月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了弥补我院高层次急需人才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拟在2012年公开招聘会计电算化专业带头人1名、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带头人1名、数控化机床的维护与维修专业骨干教师1名、新能源专业带头人1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信息发布

自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公布招聘信息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进入“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在对照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应聘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发送至学院电子邮箱:qgrenshi@126.com。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1月8日

(二)初审和复审

1、按照所需岗位报名条件,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招聘计划低于1:3的不能开考。学院在2012年11月14日下发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

2、通过初审报名者须在2012年11月20日——2012年11月21日到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交的有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和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

五、综合考核

招聘由学院领导、人事处、相关各专业主要负责人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学院纪检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笔试、面试全过程,对招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水平进行考核,得出最终考核结果。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及所需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课件制作、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人选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其他人员。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三)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备案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及时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名册》,经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并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办理录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指导。

学院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8775812、28775808、13920546811

联系人: 陈老师 徐老师

附件: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招聘计划表》.zip

2.《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报名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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