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株洲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株洲市教育局
2015年申请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含中职)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者,应按规定接受教师资格专业培训,并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两科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合格证书。现将2015年度培训与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考试报名:今年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25日,报名网站:株洲教师教育网(www.zzjspxzx.com)相关入口。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必须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中间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
2、现场确认地点:株洲市教师培训中心(荷塘区育才路18号,市五中旁)。
3、现场确认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张。
4、缴费。
三、培训安排:现场确认完成后再行确定,将于2015年元月16号公布在株洲教师教育网(www.zzjspxzx.com)。
四、考试时间:2015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确定)。
五、咨询电话: 22637807(张老师)、22658209(江老师)。
株洲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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