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
(一)2011年7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本人持身份证和《昭通市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信息回执单》到市教育局(教师招待所)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代领。
(二)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三)笔试采取分学科闭卷考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设在昭阳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的通知为准。
(四)各县区教育局在接到考试成绩5个工作日内,收集需要查分考生名单,并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一概不对个人。
八、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2个类别: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的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教师特设岗位的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九、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自定。
(二)考生面试实行代码制,以体现客观公正性。笔试结束后,由县、区教育局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1.5比例的,除未参加笔试者及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外,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前各县区教育局要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对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或初定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者,则按本县区的岗位和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组织面试工作前报市特岗办,面试考官由各县区进行异地交流选派或临时派遣,对面试考生的组织顺序实行抽签。面试内容由组织面试的县、区教育局参照现行教师招考面试办法自定,分岗位和学科以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当场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加笔试分的总和等于总成绩。总成绩出现相同时,由各县(区)组织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