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造册报送市教育局,报经省“特岗”办核准后,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考核、体检合格后(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所聘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市、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七天,无检举并通过学历认证后的应聘者方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并于8月16日前向市特岗办报送《2011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附件3)。整个招聘工作于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
十、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笔试在统一的时间进行,实行单人单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考务工作。
(二)报考考生必须在发出报名、领证、考试、考核、体检等通知的时间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录聘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若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责任概由考生负责。
(四)凡已录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录用后签订三年聘用合同,三年服务期内不允许参加公务员考试和我市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且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整个考录工作,在昭通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届的监督。
(六)请参加招聘的考生关注市及相关县区发布的招聘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