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聘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首次拟聘工作结束后,如未完成招聘计划,各县(市)可向州特岗办申请组织第二次招聘,第二次招聘只在报考本州岗位的落聘本科生中进行。由各县(市)发布二次招聘公告并公布空缺岗位,考生自愿报名,各县(市)组织面试并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3.体检
拟聘人员确定后,报省特岗办核准,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县(市)负责。
4.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各招聘县(市)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由县(市)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受聘人员须签定三年聘用合同,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者,自愿留任的,纳入国家正式在编人员管理,其在特设岗位工作的三年时间连续计算工龄。
对新聘用的特岗教师,由各县(市)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兑现工资。
七、服务与咨询
为做好招聘相关服务与咨询工作,现将招聘县(市)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文山市 教育局人事股郑老师,联系电话:0876—2143340
砚山县 教育局人事股戴老师,联系电话:0876—3121014
西畴县 教育局人事股柏老师,联系电话:0876—7622791
麻栗坡县 教育局人事股黄老师,联系电话:0876—6627227
马关县 教育局人事股李老师,联系电话:0876—7122782
丘北县 教育局人事股赵老师,联系电话:0876—4126212
广南县 教育局人事股保老师,联系电话:0876—5154906
富宁县 教育局人事股冷老师,联系电话:0876—612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