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指所报专业大学所修有关基础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上午
8:00—9:40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6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安阳市实际,参加安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安阳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于2011年7月26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张榜公布,同时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一岗位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负责制订,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检委负责监督。面试具体程序为说课、试讲、答辩。其中说课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评委随机提问有关专业知识和试讲中发现的有关问题)5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20分钟。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及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依次递补。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张榜公示。同时将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阳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全部参加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