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特岗教师面试时间:7月29日-8月4日

2011-07-18 10:02:22 来源:新疆教育信息网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提醒:根据《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有关要求,现就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7月29日-8月4日

二、面试人员范围:笔试成绩(综合、专业)两项均合格,专业测试成绩排名进入报考岗位1:3比例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含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成绩(综合、专业)两项均合格,但专业测试成绩排名未进入报考岗位1:3比例(上线但未入围),可以在签订有关服从调剂协议的前提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合格以上)只作为下阶段培养计划及特岗教师空缺岗位自愿服从调剂的依据,不再参加所报考岗位的竞争。上线未入围人员不签订有关自愿服从调剂协议不得进行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无效。调剂顺序为:先对符合培养计划选拔条件的考生进行培养计划空缺岗位的调剂,再进行特岗教师空缺岗位的调剂。

三、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试讲内容由面试专家组从报考人员提交的三个试讲题目(按报考岗位学科、学段备三堂课,提供书面教案)中随机抽取,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试讲内容围绕拟任学科教材展开,综合考察报考人员的基础知识水平和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及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考察报考人员提问、板书和讲解等教学基本功。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计算机、电教)岗位的人员还须进行专业测试。

四、面试报到及审查。正式面试开始时间为每天上午9:30开始,下午15:30开始(北京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招聘教师的地(州、市)教育局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因个人原因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评分。面试总分值为100分,试讲占80分,答辩占20分。音、体、美、信息技术(含电教、计算机)等学科报考人员除试讲外还须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占40分,试讲占40分,答辩20分,总分仍为100分。体育专业加试:1、速度测试:400米,男子在1分10秒内,女子在1分20秒内,10分;2、力量测试:男子引体向上不少于15个,女子俯卧撑不少于10个,10分;3、技术测试:篮球基本技术,10分,乒乓球基本技术,10分。音乐专业加试:1、读谱测试:视唱指定的五线谱和简谱,发音准确,乐感较强,10分;2、声乐测试:演唱指定歌曲和自备歌曲各一首,10分;3、乐器测试:演奏手风琴或电子琴、热瓦甫,20分。美术专业加试:1、速写测试:半小时内进行指定的场景速写,15分;2、素描测试:两个小时静物铅笔素描,15分;3、创作测试:在规定时间进行简单美术构思创作,要求用水粉或者水彩绘画,10分。信息技术专业加试:1、计算机基本知识,windows操作系统基本知识,15分;2、office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使用能力,15分;3、网络知识和网络使用能力,10分。

望广大考生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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