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黑龙江特岗面试时间:7月20日—7月21日

2011-07-19 10:31:32 来源:黑龙江教育信息网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提醒:2011黑龙江特岗招聘考试面试时间为7月20日—7月21日,请考生做好面试相关准备!

(三)关于加分政策

按照规定,下述考生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户籍所在县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笔试加10分,面试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上述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除上述人员外的其他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四)关于复审时需审查的材料

复审时,设岗县要审查考生报考时所提交的材料。

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

2、有效学历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所有报名人员报名时均需缴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往届毕业生除须提交上述材料以外,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和从教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从教半年以上经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报考原籍所在县,需提供本人户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现户籍证明,或者本人入学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

在上述应由考生提供的材料中,因时间关系不能当场提供的,各地在复审时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后补并签署保证书的前提下,可先行审查并允许其参加面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