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重庆市中小学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简称“双特计划”),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名额
全市21个区县公开招聘名额为204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若某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2︰1,则取消或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
二、招聘条件
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2012年7月31日);
(六)符合附件1相应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七)不属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2年5月7日至12日24:00,考生登录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网址:www.jjy.cq.cn),进入重庆市2012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按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各区县负责资格初审。2012年5月7日至14日12:00,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资格,在网上进行初审。
(三)笔试(200分)
全市统一组织进行笔试。2012年6月2日(星期六),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考生登录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进入重庆市2012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012年6月20日,考生登录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各区县负责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招聘名额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可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012年6月25日,各区县教委公布并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012年7月2日,考生到报考区县教委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012年7月31日);
4.本人签字的《重庆市2012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报考资格。其缺额由各区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100分)
各区县教委、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面试。2012年7月3日8︰30,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报考区县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区县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市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各区县负责组织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教育理论+专业素质)÷2×50%+面试×50%,保留一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末名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素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参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进行。
2012年7月4日-5日,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教委、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由区县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公示
2012年7月16日,各区县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教委,经汇总后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市人社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考核和岗前培训
各区县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进行考核,再次审核其报考资格,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按全市要求组织岗前培训(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凡培训不合格或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完善手续
经考核合格人员,由各区县教委根据学校需求,按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按规定程序完善审批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无故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现的缺额,由各区县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研究决定一次性递补人员,并报市教委、市人社局备案。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应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各区县教委联系电话见附件1,报名系统联系电话为62658013。
(二)本招聘简章由市教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