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教学
1、教学是在教育目的的规范下,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它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指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体力,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的活动。
2、教学的含义是什么?
答:1、教学是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为根本目的的活动。教学是通过系统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与掌握,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教学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2、教学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教学双方在活动中相互作用,失去任何一方,教学活动便不存在。3、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教学,作为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一个基本途径,具有课内、课外、班级、小组、个别化等多种形态。
3、简述教学的意义是什么?
答:1、教学是传授系统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最有效的形式。2、教学是进行全面发展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3、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工作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
4、贯彻疏导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讲明道理,疏导思想。2、因势利导,循循善诱。3、以表扬激励为主,坚持正面教育。
5、早在古代,就有关于教学过程思想的萌芽,大约公元前6世纪,我国教育家孔子把学习概括为"学、思、行"的统一过程;古罗马的教育家昆体良提出了"模仿、理论、练习"的学习过程理论;19世纪初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第一个试图按照心理活动的规律来分析教学过程。
6、为什么说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答:1、间接性与简捷性。学生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已知的间接知识,并在教学中间接地去认识世界。2、交往性与实践性。教学活动是发生在师生之间及学生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交往活动,这种活动同时具有实践的性质。3、教育性与发展性。教学中学生的认识既是目的,同时也是手段。4、引导性与指导性。学生具有不成熟性,学生的认识活动只有在教师的引导下,才能有效地达到认识的目的。
7、简述教学过程中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这一规律?
答:直接经验是就是学生通过亲自活动、探索获得的经验;间接经验是指他人的认识成果。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反映了教学中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与丰富学生感性知识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知与行的关系。1、学生认识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间接经验。在教学中,学生主要是学习间接经验,并且是间接地去体验。以间接经验为主组织学生进行学习,这是学校教育为学生精心设计的一条认识世界的捷径。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要使人类的知识经验转化为学生真正理解掌握的知识,必须以个人以往积累的或现实获得的感性经验为基础。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的规律,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正确处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既要防止过分强调系统知识传授,又要防止过分重视学生个经验的积累。
8、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答: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两统一于教学活动中。1、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 的基础。学生认识能力的发展有赖于知识的掌握,知识为智力提供了前提条件。2、智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信赖于他们的智力的发展。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结合的规律要求我们在教学中正确处理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的关系,既要防止单纯抓知识教学或只重能力发展的片面性,又要探索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
9、简述掌握知识与形成思想品德相结合的关系?
答:在教学过程中,掌握知识与形成思想品德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关系。1、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以掌握知识为基础。2、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推动了他们积极的学习知识。掌握知识与形成思想品德相互规律要求我们在教学中正确处理掌握知识与形成思想品德的关系,既要避免单纯传授知识忽视思想教育的偏向,又要避免脱离知识的传授而另搞一套思想教育的偏向。
10、简述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作用相结合的规律?
答:教学活动是由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双边活动,教与学是辩证统一的,主要表现在: 1、教师在教学中具有主导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具有主导作用,具体表现在:第一、教师主导着学生学习的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起引导、规范、评价和纠正的作用;第二、教师影响着学生学习方式以及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第三、教师影响着学生的个体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2、学生具有主动作用,学生是人,在学习过程中是学习的主体,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具有主动作用,具体表现在:第一、受学生本人的兴趣、需要、情感、意志和价值观的影响,学生对外部信息的选择具有能动性、自觉性。第二、受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思维方式、能力水平等制约,学生对外部信息进行内部加工具有独立性、创造性。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作用相结合规律,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既要发挥主导作用,承担起历史赋予的培养人的使命和促进学生发展的责任;又要承认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地位,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的主动作用。
11、教学过程的结构包括:引发学习动机、领会知识、巩固知识、运用知识、检查知识。
12、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反映教学过程规律而制定的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主要有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因材施教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13、什么是直观性原则:指在教学中教师要通过多种手段引导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描述所事物,引导学生形成对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晰表象,丰富他们的感性知识,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书本知识和发展认识能力。
14、贯彻直观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第一、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教学中要根据教学的任务、内容和学生年龄特征,正确选用直观教具。第二,直观要与讲解相结合。教学中的直观不是让学生自发地看,而是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目的地观察,并通过讲解以解答学生在观察是的疑难,使学生获得全面的感性知识,从而更深刻地掌握理性知识。第三、重视运用语言直观。教师用语言夜生动的讲解、形象的描述,能够给学生以感性知识,形成良好的表象或想象,也可以起直观作用。
15、如何运用巩固性原则进行教学?
答:巩固性原则是指教学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能根据需要迅速再现出来,以利于知识技能的运用。贯彻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第一、在理解的基础上巩固。理解知识是巩固的基础。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深刻理解知识,同时要引导学生把理解知识与巩固、记忆知识联系起来。第二、重视组织各种复习。复习是巩固知识的重要途径。为了组织好复习,教师要向学生提出复习与记忆的任务,安排好复习的时间,注意复习方法的多样化。第三、在扩充、改组和运用知识中积极巩固。在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新知识,扩大加深改组原有知识和积极运用所学知识于实际来巩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