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教师资格普通话测试工作的实施

2012-06-25 16:10:21 字体放大:  

1.在职教师申报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从11月20日开始,年底前完成。

2.各市教委(教育局)语委办于11月20日前,将近期测试工作的计划报省语委办备案。

3.高校、省属中专学校需要参加测试的人员在本校报名,学校于11月20日前将测试申请报告报送省语委办,并派专人到省语委办领取有关表格、购买证书和培训用书、了解普通话水平测试详细操作程序,做好测前培训工作。根据省语委办统一安排,学校负责安排考场,组织工作人员,省语委办选派省级或国家级测试员组成测试组进行测试。

四、实施中有何问题,请直接向省语委办咨询。省语委办公室电话:0551-2829059,0551-2827203-3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