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讲解:知识的学习

2011-01-10 17:51:44 字体放大:  
编者按:教材是考试的依据,所以先得从教材下手。以下是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小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讲解:知识的学习”。考生在复习时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以基础为根本,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全面复习,有所侧重。

第二节 知识的获得

知识的获得是知识学习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新信息进入短时记忆,与来自长时记忆系统的原有知识建立一定的联系,并纳入原有的认知结构,从而获得对新信息意义的理解。而要理解新信息的意义,首先必须获得充分的感性经验,其次必须对所获得的感性经验进行充分的思维加工,这是通过直观和概括两个环节来实现的。

一、知识的直观

(一)知识直观的类型

直观是主体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教学材料的表层意义、表面特征进行加工,从而形成对有关事物的具体的、特殊的、感性的认识的加工过程。直观是理解科学知识的起点,是知识获得的首要环节。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主要有三种直观方式,即实物直观、模象直观和言语直观。

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模象即事物的模拟性形象,所谓模象直观即通过对事物的模象的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言语直观是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形式。

(二)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1.灵活运用各种直观形式

(1)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的选用

(2)词与形象的配合

2.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3.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4.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二、知识的概括

(一)知识概括的类型

学生对于知识的概括存在着抽象程度不同的两种类型,即感性概括和理性概括。

感性概括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

理性概括是在前人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的加工改造,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程。

(二)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1.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

2.提供变式

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

3.科学地进行比较

比较主要有两种方式:同类比较和异类比较。

4.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教师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的最常用方法是鼓励学生主动参与问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