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教师资格考试中学教育心理学考点:知识的学习

2013-10-08 14:06:42 字体放大:  

教育心理学是研究在教育情境下人类的学习、教育干预的效果、教学心理,以及学校组织的社会心理学。精品学习网整理了“2013教师资格考试中学教育心理学考点:知识的学习”,希望考生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取得更多的收获。

知识的学习

1.知识的类型

根据现代认知心理学的观点,知识就是个体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后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由于反映活动的深度不同,知识可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由于反映活动的形式不同,知识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

2.知识学习的类型

(1)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符号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命题学习指学习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即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

(2)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下位学习包括两种形式: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上位学习也叫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

3. 知识学习的过程

知识学习主要是学生对知识的内在加工过程。这一过程包括知识获得、知识保持和知识的提取三个阶段。

4.知识直观

(1)知识直观的类型

直观是主体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教学材料的表层意义、表面特征进行加工,从而形成对有关事物的具体的、特殊的、感性的认识的加工过程。①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②模象直观:通过对事物的模拟性形象的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③言语直观: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2)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①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②加强词(言语直观)与形象(实物与模象直观)的配合;③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④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⑤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5.知识的概括

(1)知识概括的类型

学生对于知识的概括存在着抽象程度不同的两种类型,即感性概括和理性概括。

(2)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①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②正确运用变式;③科学地进行比较;④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6.记忆系统及其特点

(1)瞬时记忆:客观刺激停止作用后,感觉信息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保存下来,这种记忆叫感觉记忆或瞬时记忆,它是记忆系统的开始阶段。

(2)短时记忆:短时记忆是感觉记忆和长时记忆的中间阶段,保持时间大约为2.5到20秒,一般不超过1分钟。它一般包括两个成分:直接记忆和工作记忆。

(3)长时记忆:长时记忆是指信息经过充分的和有一定深度的加工后,在头脑中长时间保留下来。这是一种永久性贮存。

7.知识的遗忘及其原因

(1)遗忘的进程

对于遗忘发展的进程,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最早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其研究结果被称为艾宾浩斯遗忘曲线。遗忘的发展是不均衡的,其规律是先快后慢,呈负加速型。

(2)遗忘的理论解释

①痕迹衰退说;②干扰说;③同化说;④动机说。

8.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保持

(1)深度加工材料;(2)有效运用记忆术;(3)进行组块化编码;(4)适当过度学习;(5)合理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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