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最新资询中心”栏目);
3、台州教育网(www.tzedu.net.cn,“公告栏”栏目)。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1)台州市教育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9日,地点为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2)浙江师范大学:12月1日上午9:00-下午15:00,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
3)华东师范大学:12月3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
2、报名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荣誉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及二寸彩色近照一张。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及相关技能测试。
1、笔试:笔试(闭卷考试)占30%,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
1)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等9个学科笔试于12月3日下午2:00-4:00在华东师大进行,笔试成绩当晚公布。
2)其它学科的笔试于12月14日上午9:00-11:00在台州市学院路小学进行,笔试成绩当晚公布。
音、体、美、舞蹈、信息技术报考人员在12月13日上午7:30在台州市学院路小学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后按招聘人数1:6进入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当天公布。
3、面试:面试占7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
1)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等9个学科面试于12月4日上午8:00-11:00在华东师大进行。
2)其它学科的面试于12月15日上午在台州市学院路小学进行。
(四)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体检对象,若总分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时间为12月18日上午7:30到台州市教育局一楼大厅报到,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局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者,均不再替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582703;传真:0576-88582035
联系人: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