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考《民法》复习攻略13

2014-10-29 11:46:43 字体放大:  

2014年司考《民法》复习攻略13

期限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时间,其可分为期日与期间。

1、期日,是指不可分或视为不可分的特定时间,例如某日、某月或某年。期日的特征是表示时间长度中的某一点,而这一点是不可分的,其虽非瞬间,但无继续的观念。

2、期间,是指从起始的时间到终止时间所经过的时之区间,例如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这前一个时间是起始时间,后一个时间为终止时间,其间继续的时间就是期间。期间的特征是表示时间长度中的某一点到某一点的区间。与期日所表示的时间之“点”不同,它是表示时间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