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司法考试国际法复习基础笔记:条约的效力

2014-12-15 17:00:27 字体放大:  

2015司法考试国际法复习基础笔记:条约的效力

条约的效力

条约的生效

A.经签署后后生效;B.经批准通过或交换批准书后后生效;

C.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后生效;D.规定于一定的日期生效

条约的适用(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条约适用范围 条约的冲突)

A.后约取代先约,适用当事国相同;B.后约优于先约,适用部分当事国相同

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1、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义务,须经第三国书面明示接受

2、有意为第三国创设权利,原则上应得到第三国同意,不必须以书面方式

3、使第三国担负义务时,该义务必须经条约各当事国与该第三国同意方得取消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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