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司法考试《经济法》冲刺复习:业主委员会

2014-12-24 13:59:10 字体放大:  

2015司法考试《经济法》冲刺复习: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其成员不得兼任本物业区内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如下: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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