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立法的特点
司法考试法理学冲刺:立法的特点。2014年司法考试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法律教育网整理了立法的特点的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1.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活动;
2.立法是一项国家职能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效调控;
3.立法是以一定的客观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人们的主观意志活动,并且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4.立法是产生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的普遍行为规则的活动;
5.立法是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法律敎育 网
6.立法是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制度性的分配,是对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反映了社会的利益倾向性。立法是对社会进行权威的、有效的资源分配或财富分配,是通过规定权利义务所进行的分配,从而实现社会控制、社会调整、实现社会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