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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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6月13日至1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3日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4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二、报考事项。
考生于3月2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交费,交费时间截至3月29日止。新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并携带工作年限证明,相应证件及复印件于3月10日至12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3月23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新老考生于6月8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于6月13日至14日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相关公示。
三、教材征订。2015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及教材。新版大纲和教材将于2015年2月出版,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电话:010-58124839 5812484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四、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请各地民政部门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另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并将通过报考条件审核的上述材料于3月17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各市人事考试和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附件: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2月12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3月2日至11 日
网络报名
3月10日至12日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3月17日前
各市将审查资料送当地人事考试办
3月19日前
各市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
3月2日至29日
老考生网上交费
3月23日至29日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新考生网上交费
6月8日至12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6月13日至14日
考试
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公布考试成绩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简介
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四、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55元,其它4个科目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流程图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必须另行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
老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
新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到所在设区的市(含义乌市)民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杭州市保俶路32号三号楼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1-87050974)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区 | 审核地址 | 咨询电话 |
省级 | 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 | 0571-87213312 |
杭州市庆春路52号东清大厦E座1206室 | 0571-87050974 | |
杭州 | 杭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 | 0571-85156569 |
杭州市下城区戒坛寺巷 | ||
21号308室 | ||
宁波 | 宁波市民政局 | 0574-87223298 |
宁波市育才路265号402室 | ||
温州 | 温州市民政局 | 0577-89985177 |
温州大道2299号1楼值班室 | ||
湖州 | 湖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 | 0572-2113167 |
湖州市青铜路99号5楼 | ||
嘉兴 | 嘉兴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综合处403室 | 0573-83958991 |
嘉兴市中山东路1006号 | ||
绍兴 | 绍兴市民政局基政处 | 0575-88003071 |
绍兴市人民中路628号2#308室 | ||
金华 |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 0579-82469618 |
办公楼主楼302室 | ||
衢州 | 衢州市民政局基政处 | 0570-3070780 |
衢州市三衢路78号2楼 | ||
舟山 | 舟山市民政局社工处 | 0580-2261337 |
临城千岛路225号103室 | ||
台州 | 台州市民政局 | 0576-88698292 |
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609室 | ||
丽水 | 丽水市民政局 | 0578-2091585 |
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306室 | ||
义乌 | 义乌市民政局监察室 | 0579-85271567 |
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5楼 |
备注:
1、报考条件审查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考条件审查具体事项请留意当地民政部门公告,如有问题可致电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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