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实务考点解析: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请看正文:
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参与救助政策的修订2003年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设定了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同时民政部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开展救助的理念、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社会工作者在具体执行这两个文件过程中,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参与当地具体政策的制定;另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为改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政策提供建议。
(2)救助机构的建立与管理救助机构是指分布在城市各处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或救助中心等专门的机构和设施。社会工作者要积极引入专业方法,在救助管理机构和设施建设上发挥主导作用,优化布局,改进服务,提高救助效能。
(3)流浪乞讨人员的个别化服务
①主动救助包括街头救助和全天候救助。街头救助是指借助救助巡逻车和救助亭对街头的流浪人员实施救助。全天候救助就是各个城市的救助站24小时开放接待流浪人员。②机构救助包括基本生活安置及行为思想引导与矫正。救助机构首先要做的就是给予生活的合理安排。
(4)流浪儿童流浪儿童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下,脱离家庭或其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人困境的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包括:①动员社会力量,预防流浪儿童的出现;②根据儿童身心特点,建立全方位的救助体系,包括从物质救助到教育救助,从机构救助到回归家庭与社会,安置与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