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实务考点解析:中国儿童社会工作的法律基础

2013-03-12 15:46:0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实务考点解析:中国儿童社会工作的法律基础”,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请看正文:

中国儿童社会工作的法律基础

(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中有关对儿童和权益保护的阐述条款如下。①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②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旨在建立保护儿童的国际标准,以防止儿童被忽视、受剥削和虐待。公约规定:

①确保儿童得到保护;

②确保儿童享有其幸福所必需的保护和照料;

③确认每个儿童均有固有的生命权;

④确认残疾儿童有接受特别照顾的权利;

⑤确认每个儿童均有权享有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

⑥儿童应该有法定的免费教育;

⑦儿童应该有全面的康乐和游戏的权利;

⑧儿童应该有自己的姓名和国籍;

⑨以及无论种族、肤色、性别、国家和地区,儿童都应该同等享有上述的权利。

更多内容进入:

<--社会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