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政策法规解析:低保与救助申领程序

2013-03-28 16:34:25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为6月15、16日,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收集整理了“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政策法规解析:低保与救助申领程序”供考生参考,祝考生们取得优异的考试成绩!下面请看正文:

程序

1、城市低保: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2、农村五保供养: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议,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3、城市医疗救助: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医疗救助部门核查,区(县)民政局审批。

4、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5、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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