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为6月15、16日,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收集整理了“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政策法规解析:村民委员会”供考生参考,祝考生们取得优异的考试成绩!下面请看正文:
1.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村民委员会的核心职能是实施村民自治
3.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分为基本任务和其他任务
4.村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①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工事务和公益事业
②调解民间纠纷
③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④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5.村民委员会的其他任务是:
①促进本村经济发展和相关服务保障
②资源财产管理和保护
③自我教育
④社区矫正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7.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由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选举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组成。
8.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名单公布,侯选人提名投票公布结果。
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方法: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秘密写票。
9.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