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政策法规解析:村民委员会

2013-03-28 16:50:4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为6月15、16日,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收集整理了“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政策法规解析:村民委员会”供考生参考,祝考生们取得优异的考试成绩!下面请看正文:

1.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村民委员会的核心职能是实施村民自治

3.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分为基本任务和其他任务

4.村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①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工事务和公益事业

②调解民间纠纷

③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④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5.村民委员会的其他任务是:

①促进本村经济发展和相关服务保障

②资源财产管理和保护

③自我教育

④社区矫正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7.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由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选举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组成。

8.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名单公布,侯选人提名投票公布结果。

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方法: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秘密写票。

9.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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