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泰安市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

2012-06-26 09:47:02 字体放大:  

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泰各单位 :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taks.ta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1份。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19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18日至20日。网上缴费时间:请考生于4月22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上述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报名入口已开通】

市直单位考生请到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地址: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11室(泰安市东岳大街143-6号)。报名联系电话:8219319。

县市区考生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4月22日。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安排。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各资格(水平)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三、收费标准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质量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10〕125号文件执行,即:《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系。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其它两项资格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项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各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社会工作者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根据国家关于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五个市,其中济南、淄博、聊城的考生在济南参加考试;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的考生在青岛参加考试;泰安、济宁、莱芜、菏泽的考生在泰安参加考试;临沂、枣庄、日照的考生在临沂参加考试;滨州、东营、德州的考生在滨州参加考试。

五、特别声明

1、对以往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又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2、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3、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4、考生请于开考前一周(2012年6月11日至6月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届时不下载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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