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物流师考试重点讲义:进口转运货物报关期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请看正文:
进口转运货物报关期限
进口转运货物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转运至指运地后,收货人或其货运代理公司、报关行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海关法规定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抵达指运地址日期的14日内。超过这一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计征时间为自运输工具申报抵达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日到货物报关之日。滞报金每天的征收金额为货物到岸价格的0.5‰。3个月期限内未办理进口手续的货物,上缴当地海关处理。
备注:收货人或其委托的货运代理、报关行,必须在运输工具申报抵达进境地之日的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否则按同样标准缴纳滞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