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物流师考试重点讲义:制报关单并预录入

2013-03-18 10:36:17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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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报关单并预录入

制单就是缮制《进口货物报关单》(格式见附件一)。制单的依据是运单、发票 及证明货物合法进口的有关批准文件。因此,制单一般在收到客户的回复及确认, 并获得必备的批文和证明之后方可进行。不需批文和证明的,可直接制单。

报关单上需由申报单位填报的项目有:进口口岸、经营单位、收货单位、合同号、批准机关及文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贸易性质(方式)、贸易国别(地区)、原产国别(地区)、进口日期、提单或运单号、运杂费、件数、毛重、海关统计商品编码、货名规格及货号、数量、成交价格、价格条件、货币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日期,等等。

在手工完成制单后,将报关单的各项内容通过终端输入到海关报关系统内,并打制出报关单一式多联(具体份数按不同贸易性质而定)。完成电脑预录入后,在报关单右下角加盖申报单位的“报关专用章”。然后将报关单连同有关的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并随附批准货物进口的证明和批文,由经海关认可并持有海关签发的报关员证件的报关员,正式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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