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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关系在配偶治疗中的作用
刚到国外时,我曾问一个性心理治疗家,他们是否亲自帮助那些性心理障碍的人作具体的指导工作,该教授回答说:我还没有这个勇气!显然,这与我们印象中的性心理治疗有所不同,事实上,在我所接诊的性功能障碍的病人,绝大多数是关系问题。配偶治疗使常规的医患关系变成了医生-配对关系,与单个病人的联盟变为与所有参与者的联盟:两个(治疗)对象及其关系贯穿于整个治疗过程中。按帕拉塞素斯(Paracelsus)的话:“病人即医生,医生为其支持者”,医生起着促进、澄清、正视、尽量对不同的人格和性进行解说的角色。这样,代表着配对关系的典型一方便能通过这种帮助有能力获得新的观念,特别是新的体验,即将他们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获得对生活质量理想的看法。治疗的目的在于局限地着重在关系和性方面的工作。由于性被视为生物心理社会的和躯体语言的交流方式,它不仅具有致病的作用,也同样具有康复和包含健康意义的强大动力性因素。性医学的治疗已经具有全新的定义:让(配对)关系中代表肉体成份的性成为意识性和具体性的体验(Loewit,1994)。
从客体关系理论来看性关系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 性关系紊乱、随便,具有多型、逆转和婴儿特征:这是由于在婴儿时期客体关系能提供的力比多的满足太多,使得攻击性也被整合到性欲中,即使是轻度的痛苦也会带来性的兴奋或者客体的受苦能带来性的快感,这时常见于孩子在小的时候由于母亲对他/她过于溺爱,但由于夫妻关系不好,又时常出现态度的改变所造成;
2. 性是爱恨交加的矛盾体:我们常说“爱愈沉,恨愈深”。夫妻之间常有爱得死去活来,但同时也有许多抱怨、分歧,这是力比多和攻击驱力处于控制之中的一种客体关系。一个平素表现得大男子汉气十足的丈夫在罹患重感冒卧床后表现得在他那平时娇小可人的妻子面前如一个无助的幼童,一旦恢复正常又故态复萌,在治疗中我们指出,这是一种在年幼时未解决的父母与子女的原始关系,代表着特别是指向父母的情感,我们在前面提到过的“极端情感”就在此关系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这特别与俄底浦斯的冲突有关,在这个三角关系中,一方面通过性关系实现了满足,另一方面,又不断通过破坏性关系来达到破坏想象中的父母关系的目的。在这里,攻击性和对客体的爱均在性的关系中体现了出来。
3. 性为一种超我的警示:性与内化的权威相关联,如果超我过强,则投射到爱的对象身上也反映出过严的特征,如十分讨厌夫妻生活或将配偶表现出来的正常的冲动和举动斥为无耻!纠正这种超我,使得它变得相对“柔和”正常,能够大大地改善夫妻关系。
客体关系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还远不止这些,在集体治疗方面也有着重要的实用意义,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就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