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加大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市技能人才政策以及全市统一鉴定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引导技能人才参加全市统一鉴定。
(二)各区县在鉴定权限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鉴定,要积极推行统一鉴定模式,选择鉴定量大、条件成熟的职业(工种)开展统一鉴定,并将《统一鉴定备案表》(附件2)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鉴定公告。
(三)各职业技能机构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市统一鉴定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
附件:1.重庆市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2.重庆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市统一鉴定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