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政策法规十六

2014-09-04 11:19:58 字体放大:  

公共营养师政策法规十六

两会代表:要为营养健康立法

全国两亿人超重,1.6亿人患高血压,1.6亿人血脂异常,6000多万人肥胖,4000多万人血糖异常……”“如不及时采取有力的营养干预措施,‘富裕型’营养不良患病率将迅速上升,成为一种文明病。”在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呼吁“为吃得健康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法学系教授何悦建议,国家有必要“尽快为营养立法”。同时,江西省卫生厅厅长李利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也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法》。

“如果再过10年、20年不预防,造成大量慢性疾病,将直接影响国家的健康发展。”何悦委员说,目前我国面临“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双重危险。有统计显示,我国有糖尿病患者8000万人,近20年增加了5倍,加上患有肥胖、高血脂、冠心病等疾病的人群,每年仅医药费就要花掉827亿元。

据何悦委员介绍,我国尽管近年来先后开展过许多营养干预工作,如学生营养餐、临床营养等,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大多无果而终。《食品卫生法》仅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和“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对食物营养的管理、监督和处罚等没有明确规定。

对此,何悦委员建议,国家尽快在五个方面进行立法:《营养改善法》,规范食品行业保证食品营养价值;《营养师法》,培养一支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营养师队伍;为特殊人群营养立法;将营养成分纳入食品质量检验标准;建立食品营养标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