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三级公共营养师知识点讲解:食用色素各国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请看正文:
各国规定
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不仅在色素对人体健康影响方面做了大量调查和研究,而且在食用色素的管理、合成色素的使用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多种合成色素已被禁止或严格限量使用。
在丹麦,研究人员建议,与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色素,不如在食品标签上标明添加色素的类型。通过这种方法,消费者可以对食品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此外,丹麦政府还决定禁止在基本食物中使用色素,并要求所有添加的色素都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注明。丹麦采取这种行动是为了保证那些对某种色素过敏的人群食用没有色素的基本食物。
其他国家则更严格地限制某些色素,特别是偶氮类色素在食品中的使用。据有关资料显示,经过努力,可以合法使用的食用合成色素品种已经大为减少。据有关资料显示,在世界各国使用合成色素最多时,品种多达100余种,日本曾批准使用的合成色素有27种,已禁止使用其中的16种。美国1960年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有35种,仅剩下7种。瑞典、芬兰、挪威、印度、丹麦、法国等早已禁止使用偶氮类色素,其中挪威等一些国家还完全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色素。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已禁止在肉类、鱼类及其加工品、水果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儿食品、糕点等食品中添加合成色素。
中国限制使用,中国对在食品中添加合成色素也有严格的限制:凡是肉类及其加工品、鱼类及其加工品、醋、酱油、腐乳等调味品、水果及其制品、乳类及乳制品、婴儿食品、饼干、糕点都不能使用人工合成色素。只有汽水、冷饮食品、糖果、配制酒和果汁露可以少量使用,一般不得超过1/10000。
中国批准使用的食用合成色素有6个品种,即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靛蓝和亮蓝。虽然对这6种食用合成色素的危害性仍然没有定论,但它们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对人体健康也没有任何帮助,能不食用就尽量不要食用。
事实上,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我国食品中合成色素的超标、超范围使用现象屡禁不止,大家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小心,不要过分追求食品的色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