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公共营养师资料:化学分析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请看正文:
化学分析法
化学分析法主要目的常常不仅是收集食物消耗量,而且要在实验室中测定调查对象一日内全部食物的营养成分,准确地获得各种营养素的摄入量。
样品收集方法最准确的是双份饭菜法,即制作两份完全相同的饭菜,一份供食用,另一份作为分析样品。也可采用收集相同成分的方法,收集整个研究期间消耗的各种未加工的食物或从当地市场上购买相同食物作为样品。
(三)膳食调查结果评价
1.平均每日食物摄入量的计算
(1)就餐人日数。人日数是代表被调查者用餐的天数,一个人吃早、中、晚3餐为1个人日。在现场调查中,不一定能收集到整个调查期间被调查者的全部进餐次数,应根据餐次比(早、中、晚三餐所摄入的食物量和能量占全天摄入量的百分比)来折算。
若规定餐次早餐占20%、中餐晚餐各占40%,如家庭中某一成员仅询问到早中两餐,则其当日人日数为1×20%+1×40%=0.6人日。
(2)平均每日食物摄入量的计算。将调查对象在调查期间所消耗的各种食物量被人日数除所得即是平均食物摄入量,换算成千克数,以便于查食物成分表。
(3)各类食物的进食量。在进行食物归类时,有些食物要进行折算才能相加,如计算乳类摄入量时,不能将鲜奶与奶粉直接相加,应按蛋白质含量将奶粉算出一个系数,相乘折算成鲜奶量再相加。
2.平均每日营养素摄入量的计算
(1)平均每人每日营养素摄入量的计算。根据食物成分表中各种食物的能量及营养素的含量来计算。要注意调查食物是生重还是熟重,若食物编码中有熟食编码,尽量采用,食物的重量也要按熟重记录。还要注意调查的食物是净重还是市品(毛重),如为市品先按食物成分表中各种食物的“可食部”换算成净重。食物成分表中查不到的食物可用近似食物的营养成分代替,但要注明。
(2)能量与蛋白质、脂肪的食物来源评价。①能量的食物来源可分为谷类、豆类、薯类、其他植物性食物、动物性食物及纯能量食物共6组;②蛋白质的食物来源分为谷类、豆类、薯类、动物性食物和其他4组;③能量的营养素来源分为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3组。④脂肪的食物来源分为植物性食物和动物性食物2组。
3.膳食模式分析
根据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供的膳食模式数据对人群的膳食模式进行评价。
4.与DRIs比较评价
能量的推荐摄入量等于其平均需要量,蛋白质和其他营养素的推荐摄入量等于平均需要量加2倍标准差,没有制定推荐摄入量的营养素有时可以用适宜摄入量代替推荐摄入量,但它的准确性低于推荐摄入量。
对个体膳食评价的核心是比较他/她的日常摄入量和需要量。在任何情况下一个人的真正需要量和日常摄入量只能是一个估算结果,因此对个体膳食适宜性评价都是不精确的。正确描述摄入量资料和恰当选择参考值对评价有重要意义。对结果进行解释需要谨慎,必要时应当结合该个体其他方面的材料,如体格测量或生化测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某些营养素的摄入量是否足够。
对群体的评价主要是评估人群中摄入不足或摄入过多的流行情况,以及亚人群间摄入量的差别。方法是比较日常营养素摄入量与需要量以评估摄入不足。对于有EAR的营养素,摄入量低于EAR者在群体中占的百分数即为摄入不足的比例数。对于有AI的营养素只能比较群体平均摄入量或中位摄入量和AI的关系。但当平均摄入量低于AI时,没有办法判断摄入不足的比例。日常摄入量超过UL者所占的百分数就是人群中有过量摄入风险的比例。以往那种比较平均摄入量达到RDA%的百分数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5.标准人食物和营养素摄入量的计算
由于被调查人不同人群的年龄、性别和劳动强度有很大差别,所以无法用营养素的平均摄入量进行相互间的比较。一般将各个人群都折合成标准人进行比较。折合的方法是以体重60kg成年男子从事轻体力劳动者为标准人,以其能量供给量10.03MJ(2400kcal)作为1,其他各类人员按其能量推荐摄入量与10.03MJ之比得出各类人的折合系数。然后将一个群体各类的人折合系数乘以其人日数之和被其总人日数除即得出该群体的折合标准人的系数(混合系数)。
人均食物或营养素摄入量除以混合系数即可得出该人群折合成标准人的食物和营养素摄入量。